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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执恢909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5 18:00:36 来源:

 

 陆艳红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与被执行人陆艳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穗仲案字第2028裁决书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以2025)粤0113执恢909立案执行。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立即履行上述生效裁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并承担本案执行申请费,以及依法书面向本院申报当前及本公告发出之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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