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3486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6 17:45:58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与被执行人彭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5)粤0113执13486号一案,本院拍卖了被执行人彭斌在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进港大道南沙碧桂园翠畔轩翠畔八街12号204房产得款481592元,扣划被执行人存款27457元,共计得款509049元。拟向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放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4816元,转作本案执行费7490.49元,转作本案受理费1596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向彭斌发放为其及彭义合、宋美凤、彭桉柠、彭十六预留住房租金补贴90720元,向房产抵押债权人即本案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发放应优先受偿抵押债权385053.51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