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2003号之一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6 17:47:13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与被执行人马俊莲、陈进科、广东科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2025)粤0113执12003号一案,拟向建行不良资产还贷资金过渡户发放案款1187132.44。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