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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执恢2377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7 17:28:02 来源:

 2025)粤0113执恢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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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执行人农大能、罗见华、张小华、石明明、杜社会、谢林寿、何润波、邱葵生、冯泽森与优布(广州)纺织品有限公司、广东云快反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本院作出的2025)粤0113执异635号执行裁定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已以2025)粤0113执恢2377案立案执行。现因本院向你单位邮寄本案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未能送达本院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本案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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