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2568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8 17:46:07 来源:
(2025)粤0113执12568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执行人:黄智鹏。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黄智鹏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对被执行人黄智鹏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景华南路 81 号 1 座 703房产[产权证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07060025 号]进行司法拍卖得款 2533348 元,其中支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辅助拍卖费25333元,支付买受人莫爱群垫付但应由被执行人黄智鹏负担的税费76000.44元,为被执行人黄智鹏预留租房租金185760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