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异149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1 11:52:55 来源: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非零和博弈广告设计(广州)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曾水梁、广州厚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异议人非零和博弈广告设计(广州)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向本院申请追加被申请人李倩雯为(2021)粤0113执19138号案件的被执行人。本院对该申请以(2026)粤0113执异149号案立案受理。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因你(1、广州厚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北环路83号D座116-121、139-145单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BTDF11,法定代表人:曾水梁。2、曾水梁,男,1987年8月2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番禺区洛溪新城芳华花园洛湖居二十一幢之一301房)去向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2026)粤0113执异149号《执行裁定书》,该文书裁定如下:驳回非零和博弈广告设计(广州)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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