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异300号异议人梁承添申请追加被执行人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3 17:53:30 来源:
国油新能源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林达模:
关于申请执行人梁承添与被执行人国油新能源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人申请追加揭英明、林达模为案件被执行人。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执行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粤0113执异30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梁承添执行中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请求。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