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恢1431号一案公告
(2025)粤0113执恢1431号
周福林:
关于阮勇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现向你公告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责令你立即履行相关法律文书中所需承担的义务,并承担本案执行费。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将采取限制高消费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