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恢1375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1 15:36:10 来源:
(2025)粤0113执恢1375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黎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已拍卖被执行人黎晋名下号牌为粤AAS8013的汽车,所得价款98831元,上述款项先行向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支付拍卖辅助费988元、向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仓储费4820元、扣除执行费1295元后,余款91728元可退付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六月九日
联系人:黎智涛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5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