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恢350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1 16:04:59 来源:
(2026)粤0113执恢3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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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执行人彭艳芬与被执行人李敏、优布(广州)纺织品有限公司、广东云快反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本院作出的(2025)粤0113执异893号执行裁定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已以(2026)粤0113执恢350号案立案执行。现因本院向你单位邮寄本案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未能送达。本院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本案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