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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粤0113执8770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1 20:20:15 来源:

2026)粤01138770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浩宇与被执行人黄英、梁间开、广州多象艺术传媒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拟向申请执行人李浩宇的法定代理人李师伟退付本案执行款4457.64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六月八日

 

联系人:方燕云      联系电话:020-39122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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