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7148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2 17:27:41 来源: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被执行人麦敏明、张慧莹、廖旭贤、广州香曹贸易有限公司、案外人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本院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与被执行人麦敏明、张慧莹、廖旭贤、广州香曹贸易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拍卖了本院拍卖成交被执行人麦敏明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德贤路600号6座2005的不动产。产生的拍卖辅助费用为14039元。
现将拍卖辅助费用14039元退付给案外人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即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4日。
联系人:邓海峰 联系电话:020-39122537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