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8457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2 17:31:01 来源: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被执行人冯志浪、洪嘉甄、案外人李俊:
本院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冯志浪、洪嘉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作出(2025)粤0113执845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撤销2026年2月25日对被执行人洪嘉甄名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五沙社区居民委员会顺园东路1号金沙人家花园14栋202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8)顺德区不动产权第0090507号】的拍卖。因已撤销对上述房屋的拍卖,需向买受人李俊退还拍卖款450709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即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4日)。
联系人:邓海峰 联系电话:020-39122537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