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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粤0113执恢169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2 17:52:30 来源:

 2026)粤0113执恢169

卢志锋:

关于申请执行人区燕梅与被执行人卢志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本院作出的(2019)粤0113民初618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本院现已以2026)粤0113执恢169案恢复执行。现因本院向你邮寄本案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未能送达本院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本案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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