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恢2787号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2 18:20:12 来源:
(2024)粤0113执恢2787号之一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奥粲淼五金商行与被执行人广州擎宇服装有限公司、田继连、周小平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拟拍卖被执行人田继连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傍雁路883号东湖洲花园2区9座102房屋,本案委托广东上德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司评估上述房屋价值,预收评估费用7500元,本案剩余执行款项先行支付上述评估费用。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联系人:黎智涛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5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