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恢2218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5 17:28:04 来源:
(2025)粤0113执恢2218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
被执行人:曾乐。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与被执行人曾乐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商请将被执行人曾乐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南村东线路160号6栋2804房产[产权证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67198号]移送至本院处置,经司法拍卖得款1561350元,其中为被执行人曾乐一家共3人在房屋拍卖款中保留8年的租金共计151200元,支付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辅助拍卖费15614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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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