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2438号之一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5 17:31:14 来源:
(2026)粤0113执2438号之一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执行人:朱文军。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朱文军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对被执行人朱文军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迎宾路星河湾荟心园 3栋 2 座 203 房产[产权证号: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9177 号]进行司法拍卖得款 2522698 元,扣缴执行费27627元、支付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辅助拍卖费25227元、买受人杨立华垫付但应由被执行人朱文军负担的税费576.31元、预留被执行人朱文军一家租房租金211680元后,剩余款项2257587.69元支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第一顺位抵押债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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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