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8040号执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5 17:35:22 来源:
(2026)粤0113执8040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刘秀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已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并扣划款项。被执行人刘秀娟向本院提交疾病诊断证明等材料申请保留基本生活保障费用,本院经保留被执行人自2026年3至2026年12月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费用25000元可退付被执行人。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联系人:黎智涛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5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