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恢295之一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6 17:43:51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孙超与被执行人岳峰、崔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拟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放(2020)粤01执2130号案应分得款项12333.68元、(2024)粤01执恢87号案应分得款项56548.62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联系人:吴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68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