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恢3648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8 12:33:45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关于(2024)粤0113执恢3648号刘新女与刘权坤劳动争议一案,现本案在京东网拍卖被执行人刘权坤所有的资产设备一批,现退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拍辅费388.9元和运输清点仓储保管费17800元,合计18188.9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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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