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185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22 18:32:57 来源:
(2026)粤0113执185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被执行人:刘雪勤、广州市咔童服饰有限公司、江富荣。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刘雪勤、广州市咔童服饰有限公司、江富荣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拍卖被执行人江富荣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乐羊羊路55号2梯1005的房产得款 1502179 元,扣缴执行费 17422 元、支付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辅助拍卖费 15022 元、买受人赖伟霞垫付但应由被执行人江富荣负担的税费 45065.37 元、预留被执行人江富荣一家租房租金 116640 元后,剩余款项 1308029.63 元支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的第一顺位抵押债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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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