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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粤0113执1330号之一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23 17:36:50 来源:

2026)粤01131330之一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曹番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2026)粤01131330一案,拟向买受人钟智斌发放其已垫付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房产过户所涉税费72030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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