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3740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23 17:38:18 来源:
(2025)粤0113执13740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被执行人:李梓琰、吴辉国。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李梓琰、吴辉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吴辉国、李梓琰名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解放路 19 号后座一梯 504 房产[产权证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11203243、11203244 号]得款 399120 元,其中为被执行人吴辉国、李梓琰一家在房屋拍卖款中保留租金共计 75600 元。因吴辉国、李梓琰提出针对租金执行异议,本次先行发放5万元给吴辉国、李梓琰;另,上述房产拍卖款中支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辅助拍卖费3991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