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执恢2367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23 17:44:01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何明洪与被执行人牛元林、陈友荣合同纠纷一案,拟分别向广东国际交易有限公司、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放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733.20元、488.80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吴春燕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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