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8890号曾文康、广州市番禺区南村渔宝鲜小吃店(个体工商户)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5 11:46:18 来源:
曾文康、广州市番禺区南村渔宝鲜小吃店(个体工商户)对你进行行政非诉执行一案,(2026)粤7101行审347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经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因你对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全部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现因你(曾文康、广州市番禺区南村渔宝鲜小吃店(个体工商户))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现本院向被执行人曾文康、广州市番禺区南村渔宝鲜小吃店(个体工商户)公告送达上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