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异221号豆丽梅执行行为异议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5 14:58:00 来源:
(2026)粤0113执异221号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关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执行人豆丽梅银行卡纠纷一案,异议人(被执行人)豆丽梅向本院提出申请,立即解除对异议人名下相关账户的全部执行措施。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复议申请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粤0113执异221号复议申请书。豆丽梅于2026年6月24日向本院提交《复议申请书》,请求撤销(2026)粤0113执异221号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