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899号案拍卖裁定书与询价结果通知文书的公告
(2025)粤0113执899号
邬亮辉:
关于申请执行人张冬芹与被执行人邬亮辉离婚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被执行人:邬亮辉,男,1974年3月3日出生,汉族。)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现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以下文书:
一、(2025)粤0113执89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邬亮辉名下坐落于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环岛西路121号18座401、402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220072568、0220072566号]。
二、(2025)粤0113执899号通知,通知如下:本院已对被执行人邬亮辉名下 坐落于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环岛西路121号18座401房产进行 了评估,现向你送达阿里拍卖网询2026050701550390号和京东大 数据评估询价平台(网询号:jdbdhouse2026050800399号)两份 《网络询价报告》。上述两份询价报告,阿里平台询价结果为 720563元、京东平台询价结果为715965元,经计算,平均价为 718264元。如你对该评估的财产价值有异议,需在收到之日起十 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未按时提出,则按该评估结果的平均价作为参考价作进一步处理。
三、(2025)粤0113执899号之一通知,通知如下:本院已对被执行人邬亮辉名下坐落于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环岛西路121号18座402房产进行了评估,现向你送达阿里拍卖网询2026050701550389号和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网询号:jdbdhouse2026050800398号)两份《网络询价报告》。上述两份询价报告,阿里平台询价结果为1111342元、京东平台询价结果为1101863元,经计算,平均价为1106603元。如你对该评估的财产价值有异议,需在收到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未按时提出,则按该评估结果的平均价作为参考价作进一步处理。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