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2216号拍卖裁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6 18:23:31 来源:
(2025)粤0113执12216号之三
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方丽娜与被执行人李红香、广州自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5)粤0113民初174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李红香名下坐落于江门市蓬江区双龙大道88号1幢3511室的不动产[权利证号: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0114129019号]。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黎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5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