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327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30 11:32:01 来源:
(2025)粤0113执1327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刘锋、刘颖。
被执行人:广州市番禺祈福新邨房地产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刘锋、刘颖与被执行人广州市番禺祈福新邨房地产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扣划被执行人广州市番禺祈福新邨房地产有限公司存款2477228.19元,其中2378318.78元作为广州市番禺祈福新邨房地产有限公司应返还给张毅的款项,对涉张毅的案件进行分配;扣缴执行费26183元,余款72726.41元退还广州市番禺祈福新邨房地产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