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3543号拍卖裁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30 14:46:41 来源:
(2026)粤0113执3543号
李建华: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与被执行人李建华、李小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已作出(2026)粤0113执354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李建华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观景路649号1幢106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04285号]。
因被执行人李建华(李建华,男,1988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进港大道306号703房,公民身份号码43048119881019XXXX)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本院向被执行人李建华公告送达上述裁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