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1335号之二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30 16:02:27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段祥发、温珍英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2026)粤0113执1335号一案,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段祥发、温珍英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398号广州雅居乐花园俊园20幢602房产得款3800000元,扣划段祥发15708元、温珍英存款18270元,共计得款3833978元。向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放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38000元,,向被执行人温珍英、段祥发发放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的最低生活保障31416元,转作本案执行费,为段祥发、温珍英与段培明预留住房租金补贴172800元,转作本案执行费40739.78元,向买受人陈燕芳发放其已垫付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房产过户所涉税费114000元,向房产抵押债权人即本案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发放应优先受偿抵押债权3437022.22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