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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执910号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2 16:17:27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刘万良、戴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拟向被执行人刘万良发放202512月起至20262月止合计三个月基本生活费3927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二〇二六年七月一日

 

联系人:吴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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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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