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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执12588号之一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2 16:18:55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广州爱爵堡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国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曾会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本院(2025)粤011312588号执行财产分配方案,拟向抵押权人盛力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发放抵押债权受偿款120890.30元(此款发放至抵押权人指定的刘春莲的银行账户内),向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发放(2025)粤0282执保2598号案参与分配所得款88313.71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二〇二六年七月一日

联系人:吴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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