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恢550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2 18:02:36 来源:
(2026)粤0113执恢550号
左佳佳、孙校顶:
关于申请执行人余晓荣与被执行人广州艺美鑫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左佳佳、孙校顶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本院作出的(2025)粤0113民初532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现已以(2026)粤0113执恢550号案恢复执行。现因本院向你邮寄本案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未能送达。本院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本案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