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恢2382号之一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3 17:35:29 来源:
(2025)粤0113执恢2382号之一
被执行人:吴望平。
案外人: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吴望平罚金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宋举名下粤 AL77H7 号牌小型汽车,以人民币 170250 元的价格成交;拍卖被执行人吴望平名下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彩云路27号706房产,以人民币1283822元的价格成交。现需支付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共计14541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联系人:刘小娟 联系电话:020-39122554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