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审查一案(2026)粤0113执异332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9 16:57:13 来源:
深圳市大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外南校区管理部: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大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外南校区管理部行政执行一案[(2025)粤0113执1088号]中,申请执行人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本院申请追加深圳市大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本院以(2026)粤0113执异332号立案受理,现已审查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执行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粤0113执异33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追加深圳市大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2025)粤0113执1088号案的被执行人。二、深圳市大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对(2024)粤7101行审5070号行政裁定确定的深圳市大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外南校区管理部尚欠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