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异551号申请人珠海美霖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9 17:53:20 来源:
叶子豪、周伟波、广州番禺区三慧商贸有限公司、梁燕、帅小慧、于永珍:
关于申请执行人珠海美霖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珠海美霖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装修装饰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粤0113执恢301号],异议人珠海美霖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要求变更申请执行人。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申请书、告知书、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如你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有异议的,应自送达之日起五日内提交书面的答辩意见和证据材料(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可邮寄至本院,或者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提交,通过该平台提交的请致电本院告知查收)。逾期未提交的,视为你无意见,亦无证据提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