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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执1453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9 18:54:11 来源:

 

2025)粤01131453

申请执行人王坚涛被执行人邓芳、刘义标

     2025)粤01131453

申请执行人:王坚涛

被执行人:邓芳、刘义标

申请执行人王坚涛与被执行人邓芳、刘义标借款合同纠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拍卖被执行人邓芳、刘义标名下位于番禺区市桥街康乐园57301的房屋,得拍卖款1280908。现拟从房屋拍卖款中为被执行人邓芳、刘义标及儿子刘沛轩、刘沛霖4人保留8年的租金,合计120960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六年七月八日

 

联系人:何俊燊      联系电话:020-3912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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