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453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9 18:54:11 来源:
(2025)粤0113执1453号
申请执行人:王坚涛。
被执行人:邓芳、刘义标。
申请执行人王坚涛与被执行人邓芳、刘义标借款合同纠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拍卖被执行人邓芳、刘义标名下位于番禺区市桥街康乐园5街7座301的房屋,得拍卖款1280908元。现拟从房屋拍卖款中为被执行人邓芳、刘义标及儿子刘沛轩、刘沛霖4人保留8年的租金,合计120960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联系人:何俊燊 联系电话:020-3912258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