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463号之一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9 18:55:11 来源: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永立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邓志荣、案外人夏满文:
(2025)粤0113执1463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永立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邓志荣。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永立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邓志荣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位于番禺区沙湾镇中华大道413号1街1座12梯302的房屋,得拍卖款625952元。现拟从房屋拍卖款中为被执行人邓志荣及女儿邓傲遥2人保留8年的租金合计20160元,向案外人夏满文退付垫付的税费3990.4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联系人:何俊燊 联系电话:020-3912258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