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3121号之一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9 18:57:45 来源: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被执行人何美贞、朱紫科:
(2025)粤0113执13121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被执行人:何美贞、朱紫科。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何美贞、朱紫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拍卖被执行人何美贞、朱紫科名下位于番禺区市桥街长堤西路西涌大街139号2幢602的房屋,得拍卖款601872元。现拟在房屋拍卖款中为被执行人何美贞、朱紫科,两人女儿朱清滢,朱紫科母亲林宝卿4人保留8年的租金,合计40320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联系人:何俊燊 联系电话:020-3912258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