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2342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9 19:10:59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三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2025)粤0111执15570号案来函扣留本案申请执行人广东三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收执行款,金额以108万元为限,故将(2026)粤0113执2348号《执行财产分配方案》分配申请执行人广东三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得款项83006.37元转入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