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恢267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14 17:47:59 来源:
(2026)粤0113执恢267号
被执行人:李宝新。
案外人: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陈柱稳。
关于本院执行被执行人李宝新附带民事赔偿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成交被执行人李宝新与案外人黄赛益名下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上南村圳头埔(土名)地段御景豪庭三期商住楼 C3 栋 1 单元 27 层 02 房。2026 年 6 月 2 日,买受人陈柱稳以人民币 567739元的最高价格竞得。现需支付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5677元,支付买受人陈柱稳过户中代为垫付的税费17032.18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联系人:刘小娟 联系电话:020-39122554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