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执恢2645号之四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16 17:58:30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关于(2023)粤0113执恢2645号吴雄忠与广州番禺旭东阪田电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根据(2026)粤0113执异179号执行裁定书,撤销(2023)粤0113执恢2645号案对广州番禺旭东阪田电子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具体为广州文曲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回函》中《资产评估汇总表》附表2序号19、26、27、30、32、37、39、40、44、46、47、48、49、50、51、55、56、72、75、76、78、81、85、87、90、93、97、98所列设备)的拍卖,拍卖款559000元退还给买受人荣唤。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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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