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穗番法执字第4021号、(2021)粤0113执恢1837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16 18:23:33 来源:
(2015)穗番法执字第4021号
(2021)粤0113执恢1837号
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申请执行人刘岳兰、丘国源与被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南英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南英房地产有限公司已履行该案义务完毕,需将预付的剩余款项480901.80元退付被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南英房地产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