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13执恢1011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17 18:12:54 来源:
案件当事人及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沙支行与被执行人赖宝莹、彭径远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一案,经审查,本院收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参与分配函,作出(2021)粤0113执恢1011号之一《执行财产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方案,需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发放121774.66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