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194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21 18:39:23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陈桂枝、常林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依法处置了常林名下坐落于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祈福新村晓峰园3座16楼02室,得款936000元。拟向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放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9360元,向买受人梁秋发放其已垫付应由被执行人常林承担的房产过户所涉税费28080元,转作本案执行费11760元,向常林发放为常林、陈桂枝预留住房租金补贴80640元,向房产抵押债权人即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发放应优先受偿抵押债权806160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