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9624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23 15:12:47 来源:
(2026)粤0113执9624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盟可睐股份公司(MONCLERS.P.A.)与被执行人林松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盟可睐股份公司(MONCLERS.P.A.)是境外企业,在内地无开设账户,拟向其委托代理人许鹏程发放执行案款10252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