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恢207号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23 15:15:12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何家宝与被执行人广州市着数厨房贸易有限公司、王俊飞、王淑群追偿权纠纷一案中,拍卖成交被执行人王俊飞、王淑群名下共同共有的车位。拟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向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放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2200元,向买受人陆文灿发放其已垫付应由被执行人王俊飞、王淑群承担的车位过户所涉税费9797.54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吴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68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