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10596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27 16:29:10 来源:
(2026)粤0113执10596号
申请执行人何栎轩、被执行人何梓明。
申请执行人何栎轩与被执行人何梓明抚养费纠纷一案,在执行款发放过程中,领款人冯宝仪为申请执行人何栎轩的法定代理人,现将执行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何栎轩的法定代理人冯宝仪。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邓海峰,郭绍茹 联系电话:020-3912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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