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191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27 16:32:29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州增城分行与被执行人广州凝结服装有限公司、韦美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公开拍卖了被执行人韦美名下坐落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华南碧桂园翠宏台11座G03的房产,得款2856000元。拟向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发放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28560元。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